我关于2026年4月1日至12日在出口邮件中查获一批涉嫌侵权物品,详见清单。目前,该批邮件当事人无法查清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﹤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﹥的实施办法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,现予以公告,请有关当事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我关办理海关手续,逾期我关将对该批物品依法予以收缴。
附件:侵权物品清单明细.xls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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