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宁10月26日电 (祁绣娟)26日,在青海省“开局起步‘十五五’”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专场上,相关负责人介绍,“十五五”时期,青海将把民族事务治理全面纳入法治轨道,多措并举提升民族事务依法治理水平,为高标准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省筑牢法治根基。
图为发布会现场。祁绣娟 摄 青海是全国较早出台民族团结进步专项法规的省份,2019年,在六个自治州制定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单行条例基础上,青海出台了《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》,构建起具有青海辨识度、契合省情实际的民族团结进步法治保障体系。
“十五五”时期,该省将稳妥推进《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》修订,统筹各自治州配套法规立改废释。同步深化“嵌入式”立法,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原则、基本要求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相关规定,系统融入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等各领域法规规章,并衔接村规民约、居民公约、寺规僧约,推动法治理念走进牧区帐篷、农家小院,成为全社会必须遵守的法定义务、共同责任。
资料图为青海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集中宣传。张忠苹 摄 同时,该省将依托“十四五”时期,基层治理积累的良好基础,用好民主法治示范村、基层“法律明白人”队伍以及果洛“班玛经验”、玉树“强村带寺”等治理样板,在“十五五”期间,协同深化民族地区党委领导、政府负责、民主协商、社会协调、公众参与、法治保障、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,健全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,推动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、化解在萌芽状态,依法保障各族民众合法权益。
此外,该省将创新普法宣传方式,让法治理念走出文件、走进民众心里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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